本报讯(记者 陈人波)从今年起,我省公办高职院校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将提高到1.2万元,在全国较早建立起地方公办高职院校学生人均拨款制度,这比国家要求的2017年达到地方公办高职院校学生人均财政拨款1.2万元的目标提前了两年实现。这是记者日前从省教育厅获悉的信息。
据了解,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日前联合印发了《建立海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学生人均拨款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从今年开始,我省将通过提高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增加项目经费投入等方式,保障高职院校学生人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1.2万元,并确保2015年以后这一指标保持在1.2万元以上。
主要用于优化专业结构、深化校企合作、加快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等。而高职院校的学生人均生活补贴标准也将由原来的1600元提高到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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