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如何预防青少年误入歧途走向犯罪,一直是所有关心青少年成长的人们所关注的话题。市政协委员、招远市魁星路中学副校长李向红将提交名为“关于加强校园普法教育的建议”的提案,呼吁全市范围内的教育战线,共同加强校园普法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学校是青少年成长的摇篮,校园普法教育的环境氛围和普及水平,对于培育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虽然近些年来,我市在校园普法教育方面做了很多有效工作,但随着社会发展,现有的校园普法教育制度和方式方法,已经较难与青少年的学习生活大环境相融合,一些不健康、不道德现象在校园中有蔓延趋势,甚至出现学生违法犯罪行为。“李向红认为,部分青少年法制思想淡薄的现象需引起社会注意,她总结,校园普法教育主要有两个问题:“首先是思想重视不够,法治教育流于形式难有成效;其次是专业水平较低,教师法律知识水平亟待提升。”
李向红建议,普法教育要从 孩子 抓起、从校园抓起。“建议把法治教育列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必修、必考。通过法治教育走进课堂,不断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灌输、培养,使青少年逐步形成遵纪守法、恪守社会规范的行为习惯,使其对法律有所敬畏,自觉地遵纪守法,进而为子孙后代安居乐业构建强有力的法制保障环境。”
李向红进一步建议道:“深化校园法治教育制度改革,开展生动的法律实践。中小学校要适应我国日益增强的法治建设大环境,积极探索改革新形势下校园普法教育制度和方式方法,构建普法教育长效机制。”李向红说,学校可充分利用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如播放法治教育电视片,电影和专题广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有奖征文,组织模拟法庭,开办法制宣传园地,印发普法小册子,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参观监狱,旁听有关案件的审判活动等。建议聘请优秀法律人员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专题授课,通过案例教育、模拟法庭等生动有效的方法,促进青少年以法治意识矫正个人意识。
李向红长年在教育一线工作,根据她掌握的情况,目前我市很少有学校设置法律常识课程。“有些小学与初中虽然设了选修法制课,但由于法制课不作为必考课目,学校并不重视,法制课程不能成为青少年教育教学的常态化内容,使法治教育流于形式,得不到好的效果。”李向红说,“受师资条件局限,目前我市绝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是由政治课教师或班主任兼任,他们一方面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又缺乏实践经验,教学质量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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