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爆发后,最主流的舆论意见是教育应该完全服务于抗战
自1937年日军全面侵华,东南沿海教育发达地区首当其冲,相继沦陷,中国教育事业损失巨大。据国民政府教育部统计,战前全国专科以上学校共计108所,战争爆发后,77所被迫内迁后方,另有17所被迫停办;原有公立中学,多数设在沿海地区,战争爆发后大多停办,青年失学者极多;影响最大者莫过于初等教育,学生年龄过小,学校无法内迁,只得随国土一并沦陷,其所受日军奴化教育也最深。
民族面临生死存亡,如何处理教育和抗战之间的关系,成了摆在国民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教育界内部也围绕着如何制定新的“战时教育方针”,而展开了论战。最主流的意见,是认为教育应该完全服务于抗战。不但学科要调整,变为以军事课为主,如“化学师生可从事军用品制造”;教育对象也要调整,须“以民众为对象”,“高中以上学校与战事无关者,应予以改组或即停办”。这种意见,在师生内部也相当普遍。南京失守后,北大、清华、南开三校组成的“长沙临时大学”准备再度南迁至昆明,决定甫一颁布,即在校内师生间引起激烈辩论,许多批评者认为:在国家急需调动三湘民众起来抗日的时刻,学校内迁至昆明,有损道义。学生自治会甚至派出了自己的代表前往武汉,向国民政府请愿,反对内迁,要求参加抗战。但也有部分教育界人士对上述意见持反对态度。如教育部高教司司长吴俊升认为教育是百年大计,只可因战争做若干临时调整,而不能全盘改弦更张。最具代表性的,则莫过于胡适向蒋介石的进言:“国防教育不是非常时期的教育,是常态教育”。但这类意见,在当日并不占主流。
最能体现当日教育方针意见分歧的,可推张治中和陈诚在“长沙临时大学”的两场演讲。张治中时任湖南省政府主席,其演讲劈头就骂:“际兹国难当头,你们这批青年,不上前线作战服务,躲在这里干么?”陈诚时任军事委员会政治部主任,其演讲高度赞成学校内迁,将学生誉为国宝,鼓励他们于国家危难之际努力完成学业,因为十年之后,国家的命运就掌握在他们手里。
蒋介石等人力排众议,认为国防教育的着眼点“不仅在战时,还应该看到战后”
教育部为这场论战做出的最终“裁决”是“战时需作平时看”,虽有各种暂时措施,“但仍以维持正常教育为主旨”。换言之,也就是否定了张治中等人的教育完全服务于抗战的意见。教育部如此决策的理由有二:其一,“抗战既属长期,各方面人材直接间接均为战时所需要。我国大学本不发达,每一万国民中仅有大学生一人,与英美教育发达国家相差甚远。为自力更生抗战建国计,原有教育必得维持,否则后果将更不堪”;其二,“以我国人口之众,尚无立即征调此类大学生之必要”。
在当时的舆论环境下,教育部如此决策,与国民政府最高领导层的认知关系极大。陈诚的意见已如前述;1938年3月上任的教育部部长陈立夫也认为“国防之内涵,并不限于狭义之军事教育,各级学校之课程……纵在战时,其可伸缩者亦至有限,断不能任意废弃,致使国力根本动摇,将来国家有无人可用之危险。”陈立夫的意见,与蒋介石高度一致。在蒋氏看来,战时教育不仅仅需要满足抗战救国,更需要满足战后建设——1939年3月,蒋氏在重庆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会议上说道:“我们切不可忘记战时应作平时看,切勿为应急之故而丢弃了基本。我们这一战,一方面是争取民族生存,一方面就要于此时期中改造我们的民族,复兴我们的国家,所以我们教育上的着眼点,不仅在战时,还应该看到战后。”
初等教育:以乡镇地方财政50%为主要经费来源;抗战结束时后方入学率维持在50%以上
因为年龄问题,初等教育,也就是初小、高小教育问题,没有被“战时教育方针论战”所波及。自抗战爆发到1940年,初等教育的工作重点,主要是义务教育的普及。1940年,初等教育又增加了另一个工作重点:对成年失学民众的补习教育。自此,“每乡镇设中心小学,每保设国民学校,均包括儿童、成人、妇女三部分,使民众教育与义务教育打成一片。”初等教育属于地方自办事业,中央政府每年有专门的补助费,但主要经费来源仍以地方自筹为主。为保证教育质量和适龄儿童入学率,1940年,教育部颁布规定,指定乡镇地方财政中至少50%须用作初等教育经费;稍后,又由行政院和国防最高委员会出台规定,将初等教育经费列为“特种基金”纳入预算,严禁地方政府挪作他用。
至1945年,四川适龄儿童入学率达80%;其他大后方省份,云南43%、西康57%、陕西58%……总体保持在50%以上。1936年,大后方10省市在校小学生为300余万人,至1943年,已增至676万余人。
中等教育:1936年在校学生48万,抗战结束时增至126万
1936年之前,中等教育素由地方省市教育厅办理,中央并不直接负责。抗战爆发后,为安置从沦陷区流亡到后方的中学生就学,国民政府开始创办国立中学,至1944年,共设立国力中学34所,国立大学附属中学16所,国立师范学校和职业学校14所,遍及后方12个省区。国立中学的主要职责,是收容来自沦陷区的中学生就学;以及吸收来自沦陷区的骨干教师,解决其生存问题并保证教育质量。
在沦陷区,国民政府的主要措施是设置“教育指导区”。1938年,沦陷区9省4市曾设置50个“教育指导区”,派遣大批教育干部赴沦陷区从事公开或秘密的教育活动。随着战争的推进,“教育指导区”不断增加至18省6市102个之多。“指导区”的主要工作,是联络、吸收敌占区的仍忠于国家的中小学教师,借以消灭奴化教育。1940年,国民政府还特别通过《津贴沦陷区中小学教师办法》,对沦陷区内暗中为国家服务的中小学教师给予津贴补助。接受津贴的教师须宣誓效忠国家,其誓词如下:“我是中华民国的国民,矢志尽忠国家,遵守政府法令,拥护抗战国策,绝对排除奴化教育,不作教育界败类,遗羞子孙。如违誓词,愿受政府最严厉的处分。”同时,教育部还特别制订了沦陷区中学毕业生升入大后方大学就学的规定。1936年在校中学生为48万余人,正因为当局的努力,至抗战结束,在校中学生数量不降反增至120余万。具体增长数据如下图:
▲1936~1945学年度全国中学教育发展概况统计表(据《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
学年度 |
学校数 |
班级数 |
在校生数 |
毕业生数 |
1936 |
1956 |
11393 |
482522 |
76864 |
1937 |
1240 |
6919 |
309563 |
48264 |
1938 |
1246 |
8472 |
389009 |
52532 |
1939 |
1652 |
10024 |
524395 |
64285 |
1940 |
1900 |
13063 |
642688 |
83978 |
1941 |
2060 |
14392 |
703756 |
126673 |
1942 |
2373 |
17575 |
831716 |
179111 |
1943 |
2573 |
19229 |
902163 |
202209 |
1944 |
2759 |
20122 |
929297 |
212783 |
1945 |
3727 |
28352 |
1262199 |
255688 |
高等教育:1936年在校学生4万余人,抗战结束时增至8万余人
1936年之前,中国的高等学府大部分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的大城市,其学费普遍“年须数百元”,非家境富裕者,一般无力入学。1927年,教育界人士周谷城即指责过中国的高等教育“以富人为中心,以权贵为中心”。抗战爆发后,学费问题转由国民政府出面解决,不但保证了来自沦陷区的大学生可以继续求学,而且打破了中国高等教育旧有的贵族化倾向。
解决大学生学费问题的同时,国民政府还竭力解决私立大学的运营经费问题。较典型者如厦门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等,全系中央政府大量拨款补助,才得以继续运转。此外尚有大批省立大学因资金紧张而申请改为国立获批,而得以继续维持。因为当局的种种努力,中国的高等教育在校学生数,在抗战期间也不降反升,由1936年的4万余人,增至1945年的8万余人。具体数据如下表:
▲1936~1946学年度大学专科以上教育发展概况统计表(据《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
学年度 |
院校数 |
教员数 |
学生数 |
毕业生数 |
1936 |
108 |
7560 |
41922 |
9154 |
1937 |
91 |
5657 |
31188 |
5137 |
1938 |
97 |
6079 |
36180 |
5085 |
1939 |
101 |
6514 |
44422 |
5622 |
1940 |
113 |
7598 |
52376 |
7710 |
1941 |
129 |
8666 |
59454 |
8035 |
1942 |
132 |
9421 |
64097 |
9056 |
1943 |
133 |
10536 |
73669 |
10514 |
1944 |
145 |
11201 |
78909 |
12078 |
1945 |
141 |
11183 |
83498 |
255688 |
1946 |
185 |
16317 |
129326 |
20185 |
高校研究所:从1936年的22所75人,增至1944年的49所422人
战前,各大学的研究所, 大多由各大学自动发展成立,1936年共计有研究所22个,仅招有研究生75人。抗战爆发后,大学大量内迁,多数研究工作中断。1939年,教育部认为“抗战建国正在迈进之际,学术研究需要尤大”,开始从政策、经费上扶持各大学成立研究所、招收研究生。到1944年,大学研究所已增至49所,研究生增至422人。研究所的运转经费、设备经费、研究生的学费等各项费用,基本上全由中央政府负担。
绝大多数大、中学生享受政府免费教育、免费伙食及一定的医疗保障
将战时教育如平常时期那般维持的最大困难,是大部分离乡背井的大、中学生都丧失了经济来源,政府不但要负担起对他们“教”的责任,还必须承担对他们“养”的义务。1938年,国民政府开始实施“贷金制度”,规定家在战区的专科以上学生,可向政府申请“贷金”,毕业后三年内再向政府无息偿还。但抗战既系持久,学生毕业后并无正常就业环境,加之自1940年以来国内通胀日趋严重,“贷金制”在1943年被“公费制”取代。其发放范围也大大扩大,连家住重庆有经济来源的大学生也可以享受公费待遇,私立学校入复旦学的学生,同样也可以享受政府的“公费”。高等教育当中,每年获得国民政府的“贷金”和“公费”者达5-7万人,约占了全部学生的80%以上。这些“贷金”和“公费”不但包括学费、生活费,还包括一定程度的医疗保障,故学生看病相当便宜。譬如:中央大学政治系学生唐飞霄1946年1月7日的日记写道:“今去卫生室治牙,可笑挂号金仅一元,药费亦寥寥五元”——当时从重庆往湖南寄一封平信的邮资是20元。
“贷金制”和“公费制”不仅仅面向高等教育,同样也惠及中等教育。按教育部规定,国立中学招收的学生,不仅免除学费,而且免费提供伙食、制服和书籍。
40年后物价飞涨,大、中学校师生生活艰难,但有政府特殊补助,比其他公务员好很多
教师方面,1940年以前,后方大学教授平均每月可获得200余元左右的工资,收入虽不如战前,但较之大城市,后方物价低廉,其实际购买力较之战前并无多大下降,某些教授甚至把课堂搬到了餐馆里。学生方面,毕业于复旦大学的罗文锦,1940年以前“每月可领贷金法币八元,以六元缴纳学校伙食,剩下二元做零用”。当时,八块钱的购买力是相当高的,西南联大“学生的伙食费1938年每月7元,还可以吃到肉和鸡蛋”。
1940年,因日军的封锁,大后方物价暴涨。教育部及时制定《战时救济大中学生膳食暂时办法》。该办法要求财政部于每年的一、七两月向学生预发半年的救济费和生活费,由各校支配,其目的,是使各校可以在春季一、二月间和秋季七、八月间尽量购买粮食储存,以备青黄不接时的粮价高涨。该办法实施三年后,又做了一次大的修订,负责救济大中学生膳食的部门,由财政部变换为了粮食部。如此修订的原因在于:各地粮价不同,荒歉地甚至无粮可购以及粮价持续上涨等因素,使得财政部的统一拨款无法做到因地制宜,故改由粮食部向师生员工“免费发给公粮”。此一时期,大、中等学校师生的生活水准虽然大幅度下降,但薪水之外,尚有政府补助的“平价食粮代金”,较之其他公务员(如国民党中央及地方党部的工作人员),已算比较好的了——1942年,《中央日报》社论明言:靠薪水收入维生者,早已靠典卖度日,生活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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