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北京大学在校内信息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布了《北京大学本科教育综合改革指导意见》及《北京大学2016年本科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点(试行)》,首次提出设立“荣誉学士学位”、学部内可自由转专业、在完成各专业毕业所需最低专业学分要求的基础上可开展自主性深度学习等改革举措。
《指导意见》将北大本科教育综合改革的基本理念明确为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以学生成长为中心和“加强基础、促进交叉、尊重选择、卓越教学”的教育理念。
其实,早在2014年初北京大学修订本科教学计划之前,便已提出类似的思想原则。不同的是,此次《指导意见》在表述中将“促进交叉”从第四位提升到第二位,突出强调学科交叉的重要意义。
《方案》指出,近年来,北大持续推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在培养模式、课程设置和管理体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但面对未来世界的挑战,北大目前的本科教育距离“培养引领未来的人”的目标要求尚存在差距。
例如,学生在自主选择和跨学科学习中受到诸多限制,个性化发展需求未能得到更好地满足;教学方式大多以教师讲授为主,存在师生互动不足、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和素质培养等问题;通选课体系侧重学生知识的拓展,在价值观、批判性思考和人格素质的全方位养成等方面缺乏对学生的引导;学校的资源配置还不尽合理、高效,院系和师生在教育工作中的创造活力和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方案》要求,修订完善专业培养方案,凝练专业核心课程体系。修订后的培养方案要加强专业教育和通识教育的融合,在专业教育中贯穿通识教育的理念。要确定各专业学生毕业所需的专业核心课程最低学分要求,学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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