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6年浙江温岭职教城规划建设,到被誉为中国职教发展“第四种模式”的重庆市永川区职教城,近20年来,全国各地职教城(职教园区)已建和在建的共有150个。对于蓬勃发展的职教城(职教园区)建设中出现的效益“乘”与投资“沉”现象,我们不妨进行一下分析。
职教城的建设与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程是一致的。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的城乡一体化建设,不仅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重大而深刻的社会变革,更是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在统筹发展城乡一体化的建设过程中,以教育为重点要素的城市规划以及与产业对接的职教发展成为城乡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由此引发了政府主导型、经济助推型、资源共享型等多种形式的职教城建设。
职教城的建设与职教“跨界”发展的属性也是一致的。不与生产发展相结合的职业教育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的跨界属性决定了职教必须走联合发展之路。职教城的建设为职教的跨界发展奠定了基础。一是在时空上让更多与“职教”相关的要素得以集聚。二是缩短了多元职教主体“跨界”互动的距离。三是增加了职教跨界“共生”发展的几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职教城的建设,是推进职教走集约化发展的新的组织形式和有效发展平台。
职教城的建设与政府统筹职教发展的要求也是一致的。职教举办主体的多元以及职教相关利益的多元,使得职教的管理长期存在着“条块分割,政出多门”的现象。多元举办职教,虽然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但统筹发展不够,而各地各种模式的职教城建设,就成为政府统筹区域职教发展的管理举措和发展方式。
以上可见,职教城建设是区域职教统筹管理集约化发展的创新探索,体现了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发展要求。但职教城建设同样也遇到发展中的困难。
一是以“园区”或者“城”的形式使得职教资源集聚,但“集聚”不代表“集约化”发展,各种资源主体的“粘合度”低。
二是集聚的资源如何相互渗透缺乏运行制,各种资源主体的“融合度”低。
三是利益“部门化”倾向使得职教城或者职教园区统筹管理遇到阻力,各种资源主体的“协同度”低。职教城内的各职教主体是相对独立的,主体格局的固化使得园区的职教资源主体因各自的资源优势形成事实上的“不平等”,主导与被动参与甚至是投机式的参与成为协商不畅和秩序不稳的危机隐患。
基于上述认识,我们应该跨越职教城“跨界”发展的障碍,化解职教城建设投入“沉”的负担,戮力形成要素集约发展的“倍增”。
首先要最大限度地形成利益共识。各地的职教城的建设,绝大多数是在政府主导下建成的。因此,在职教城建设之初,政府要对参与职教城建设的主体进行遴选,优先选择各行业中具有代表性的单位参与职教城的建设,平衡好职教城相关主体的利益关系。此外,政府应从公共财政投入的角度,在厘清责权利的基础上引导参与职教城建设的主体明确各自的建设定位和投入责任,并确保相关利益主体的保值和利益回报。
其次要最大限度地形成伙伴友谊。“伙伴关系”是相互尊重、求同存异、合作共赢的关系。对于职教城的各个主体而言,在形成利益共识的基础上要扩大相互信任度,减少陌生感,形成伙伴情谊。竞合发展是当下市场竞争机制下的发展策略。实践证明,结伴而行,携手发展,可以让职教城的主体形成跨界合作的合力,降低发展成本,增强共同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整体大于部分之和。
再其次要最大限度地建成协同发展机制。在职教城建设的过程中,政府作为协同机制的建设主体和外控力量,要在充分利用好职教城各主体间的利益共同点的基础上,通过法律、经济和管理等手段,为职教城多主体的协同发展提供刚性保障。一是要以契约形式固化职教城内各主体的利益关系。二是依托组织章程和制度建设来构建层次有序、分工明确、协同运作的职教城工作体系。三是通过考核评价实施激励,探索建立以贡献、效率、创造能力为考核导向的激励机制,突出政策的引导力,形成立体交叉的综合激励与约束机制,激发职教城参与主体的活力,并为职教城的发展提供持续的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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