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教育规划纲要》规定的学生资助目标,是推进我国教育公平、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举措。《教育规划纲要》颁布5年来,主要取得了以下显著成就。
一、建立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的“两个体系”
1.建立和完善了我国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了确保每一个孩子不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根据《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首先建立了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资助制度,填补了这两个学段的资助政策“空白”;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本专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等阶段的系列资助政策措施,使国家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实现了资助政策体系涵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阶段,实现了教育阶段的全覆盖;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也涵盖公办和民办学校,实现了不同性质学校的全覆盖。
2.建立了中央、省、市、县和校五级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形成了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各级学校的纵向管理机构,目前,中央和省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基本适应工作需要,地市和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也基本建立,为顺利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奠定了组织机构体系的有力保障。
我国学生资助的政策价值取向,资助组织机构建设的职能特征,充分彰显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特色和优越性。
二、有效建构了“三个多元资助”模式
1.建立了学生资助资金“多元化来源”模式。以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为主体,学校和社会为补充的资助经费来源格局,确保学生资助资金相对充足、发放及时到位,并保证我国学生资助经费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增长。
2.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类型”资助模式。我国学生资助形式和路径表现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奖优和助困相结合、高校新生入学资助、绿色通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形成了普惠性资助、助困性资助、奖励性资助和补偿性资助有机结合的资助模式。
3.形成了涵盖各级教育的“多元化群体”资助模式。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大学教育(本科、硕士、博士)的不同学段的学生群体,根据他们的实际需求不同而采取不同的资助形式。
三、加快推进了“两增长”、“两缩小”
首先,从全国学生资助成效来看,经费增长和学生资助人数总量增长是十分明显的指标。
(1)全国学生资助经费总量保持持续增长。自2010年以来,全国累计资助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教育、普通高中、高等教育等,年均总量增长率约为12.69%左右。
(2)全国学生资助总规模保持持续增长。自2010年至今,全国累计资助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教育、普通高中、高等教育等各教育阶段学生(幼儿)达4.1亿人次(不包括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项目),年均资助学生人次增长率约为25.8%。
其次,从减小学生差异性方面分析,有两个较为突出的特点:
(1)东部、西部和中部的资助差异性在缩小。《教育规划纲要》颁布5年来,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学生资助的水平差异呈现减小趋势。
(2)各类学校学生资助的差异性在缩小。主要体现在: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短板”得以补充,不同学段学生资助需求的个性化得到重视。
总之,从《教育规划纲要》颁布5年来的整体情况分析,在全国各级教育都制定了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了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区域性学生资助的差别和距离在降低,受助人生均费用标准在提高,教育公平性问题有较大改善;学生资助的总体满意度、学生满意度和学校满意度等方面,均得到社会较为普遍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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